2008年5月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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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万元买通被害人 糊涂父与儿同判刑
通讯员 鹿法 鹿检 本报记者 余春红

  本报讯  儿子涉嫌强奸被刑拘,父亲拿出8万元钱要被害人改口说自己是“自愿”的。结果是,儿子没能救出,父亲和被害人也同被判刑。
  2006年12月10日深夜,陈某和朋友们喝完酒到宾馆休息。陈某趁机将醉酒的少女金某强暴。事后金某叫来男友找陈某“算账”,陈某跪下求金某不要报警,说愿意用钱补偿。双方约定付5万元作为补偿。因身边无钱,陈某被对方扣在房内。陈某家人得知后报了警,陈某因此被刑拘。
  焦急万分的陈父表示愿意补偿金某8万元,但要她去向警方说明是自愿与陈某发生关系的。当天陈父付给金某4万元,并承诺在陈某获释后支付余下的4万元。
  金某挡不住金钱的诱惑,第二天就向警方改变陈述,称是自愿与小陈发生关系的。之后,陈某父亲又多次指使金某到检察院提供虚假陈述。去年3月,温州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时,金某当庭翻供,使得案件不能及时结案。
  去年5月30日,在公诉机关补充侦查时,金某终于说出了翻供的原因。陈某这才受到法律的制裁,被判刑3年。
  近日,鹿城法院以妨害作证罪,判处陈父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。而本是被害人的金某也因犯了包庇罪,被判处拘役6个月,缓刑6个月。